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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多地医保局通报!

阅读:0    发布时间:2025-06-08 14:57:00

锡林浩特市医保基金监管情况通报(十二)

2025年5月29日—6月5日,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锡林浩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开展实地评估工作,55家定点医药机构不再续签2025年医保协议,现通报如下:

1.锡林郭勒盟福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一门店

2.锡林浩特市扁鹊公大药房有限公司

3.锡林郭勒盟达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四十四分公司

4.内蒙古德医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十一分公司

5.锡林浩特市静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6.锡林浩特市君之健医药有限公司

7.锡林浩特市兴辰药店有限公司

8.锡林郭勒盟德一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二分公司

9.锡林浩特市蓝天大药房有限公司

10.赤峰源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四分公司

11.锡林浩特市书慧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12.锡林浩特市益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13.锡林郭勒盟达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四分公司

14.锡林浩特市聚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15.锡林浩特市聚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16.锡林浩特市同瑞药业有限公司

17.锡林浩特市弘生大药房有限公司

18.锡林郭勒盟德一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九分公司

19.锡林郭勒盟达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三分公司

20.锡林郭勒盟福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三门店

21.锡林郭勒盟君安健药业有限公司

22.锡林浩特市聚福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3.锡林浩特市民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4.锡林浩特市建海大药房有限公司

25.锡林浩特市福德药店有限公司

26.锡林郭勒盟达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三十二分公司

27.锡林浩特市益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28.锡林郭勒盟达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四十一分公司

29.锡林郭勒盟达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三分公司

30.锡林浩特市益福堂药业有限公司

31.锡林浩特市福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32.内蒙古德医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闻盛分公司

33.锡林郭勒盟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分公司

34.锡林浩特市弘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35.锡林浩特市德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36.锡林浩特市原德济医药有限公司

37.锡林郭勒盟大盛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市第七分公司

38.赤峰源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一分公司

39.锡林浩特市新程信大药房有限公司

40.锡林浩特市同盛堂药业有限公司

41.锡林浩特市文健之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42.锡林浩特市佰益康药房有限公司

43.锡林浩特市东仁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44.锡林郭勒盟君安健药业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45.锡林浩特市鸿瑞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46.锡林浩特市君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47.锡林浩特市沁益林大药房有限公司

48.锡林浩特市汇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49.内蒙古德医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万合分公司

50.锡林浩特市益宁堂医药有限公司

51.锡林浩特市诚都大药房有限公司

52.润汇大药房有限公司

53.锡林郭勒盟达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第三十六分公司

54.锡林郭勒盟大盛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分公司

55.锡林郭勒盟大盛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市第十九分公司

西乌珠穆沁旗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9家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现将2025年1月1日至5月30日解除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及规范管理工作通报如下:


东乌珠穆沁旗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11家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现将2025年1月1日至5月28日解除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及规范管理工作通报如下:


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解除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现将2025年1月1日至5月29日解除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及规范管理工作通报如下:

苏尼特右旗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现将2025年1月1日至5月28日解除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及规范管理工作通报如下:

乌拉盖管理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现将2025年1月1日至5月28日解除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及规范管理工作通报如下:

关于苏尼特左旗10家定点医药机构

解除医保协议的公告

苏尼特左旗10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经研究同意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参保人员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二连浩特市2025年第四批

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公告

二连浩特市越华新特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二连浩特市赵泽中医诊所、郝军中西医结合诊所三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自协议解除之日起,所公布的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职责,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坚决抵制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医保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顶风违规、屡查屡犯的定点医药机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追回违规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暂停医保结算或解除服务协议,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坚守行业底线,与医保部门携手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同时,欢迎广大参保人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

西乌珠穆沁旗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479-3527352

东乌珠穆沁旗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479-3226088

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479-6224284

苏尼特右旗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479-7215727、0479-7215797

乌拉盖管理区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479-3350883

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479-7525383、7523781

来源: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西乌旗医疗保障局、东乌珠穆沁旗医疗保障局、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尼特右旗医疗保障局、乌拉盖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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