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徐刚
6月24日,潮新闻记者从“寻亲男孩”刘学州的姑姑柴女士处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已于6月9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名被告大V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同时,法院支持了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维权费,共计5.7万元。
刘学州案是近年来一起比较恶劣的网暴典型案例。法院5.7万元的赔偿金额或许微不足道,但其示范效应远胜于经济补偿。这是司法首次明确将未成年人网络暴力受害者的名誉权保护延伸到死后,也是对“键盘即凶器”现象的严厉警示。
刘学州的悲剧始于2021年12月,这个被拐卖、被遗弃、被养父母抚养长大的少年,在寻亲成功后因住房纠纷被生母拉黑,随后遭遇铺天盖地的网络暴力。以“真话哥”“暖心姐姐”等账号为代表的网暴者,通过虚构“刘学州索要房产”“抛弃养父母”等谣言,煽动网民对其人格进行攻击。这些言论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转发,最终导致少年在遗书中写下“阳光照在海面,我也归于大海”的绝望。
法院的判决彰显了法律对网络暴力的零容忍态度。本案中,两名被告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大V,本应肩负起引导舆论的社会责任,却通过捏造“要求买房”等不实信息、使用侮辱性词汇对未成年人进行攻击。判决明确指出,无论网络身份如何,言论自由皆有边界,侵害他人名誉权必将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论断为网络空间划定了清晰的法治坐标。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决背后凝聚着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刘学州作为年仅15岁的受害者,其心理脆弱性与社会经验匮乏使他在网暴中处于绝对弱势。法院将精神损害赔偿与维权费用纳入判决,既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修复,也是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司法探索。这一案例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案例还为社会提供了如何切实维护受害者权益的参照:锁定责任更明确的网暴带头者进行起诉。本案中,对刘学州进行网暴的人数众多,绝对不止“真话哥”“暖心姐姐”两人。但相对而言,两名被告的言论更出格,网暴行为更恶劣。刘学州家属选择将两人作为追责对象,既在情理之中,也提高了诉讼效率。最终的判决结果,不仅认定了网络暴力集聚效应的法律责任,打破了“群体侵权”的模糊边界,更对那些在热点事件中吃“带血流量”的所谓“大V”们挥出一记重拳。同时也对所有潜在“暗键伤人”者发出警告:“法不责众”不是网暴的“护身符”,只要参与网暴,都可能被追责。
司法判决的进步性虽值得肯定,但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网络暴力的治理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网络侵权案件普遍存在取证难、追责难、赔偿低等现实问题。如何把公众朴素的正义感,转化为彰显公理的司法判决,这条司法完善之路需要尽快缩短。
从治理层面看,除了道德谴责,更需要精准的法律追责。网暴者必须付出代价,应成社会基本认知。立法机关应加快完善网络暴力专门立法,建立快速取证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平台企业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优化内容审核算法,让“一键防护”“快速举报”等功能真正发挥作用;而普通网民更需培养理性发声的素养,在点击转发前三思而行。
刘学州案判决或将成为网络暴力治理的一个转折点,标志着我国从道德谴责迈向法律规制、从平台自律转向多元共治的新阶段。在数字化生存已成常态的今天,重建网络空间的文明底线迫在眉睫。技术本应是服务人类的工具,而非伤害他人的凶器。只有当每个网民都意识到,键盘上的每一次敲击都可能造成真实伤害,网络环境才可能实现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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