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4月27日讯(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范金林)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包含全省40个乡镇、500个村。其中泉州6个乡镇、73个村(试点村28个、实绩突出村11个、其他村34个)入选。
据了解,此前泉州市已有13个乡镇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3个乡镇入选首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其中重点示范乡镇2个,全省最多),拥有主导产业超200个,年总产值达120亿元,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达1.37亿元,146个村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37个村入选首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今年3月,泉州市印发《泉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工作指引》,系统推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改善乡村生态宜居质量、推动乡村文化繁荣昌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效能、实现乡村全面共同富裕”等5项重点任务,每年择优推荐73个村申报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力争到2027年,认定350个以上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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