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手机版

凶宅

  • 老人正常死亡,生前居住的房屋算“凶宅”吗?法院这样判
    老人正常死亡,生前居住的房屋算“凶宅”吗?法院这样判

    74岁老人在生前居住房屋中去世,这所房屋算“凶宅”吗?房屋交易中,卖方未告知屋内曾发生老人病故的事实,是否构成欺诈?近日,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因卖方未告知屋内曾有老人病逝而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基本案情2024年9月,杨女士(买方)与梅先生(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年10月双方完成房

    发布时间:2025-08-08 阅读量: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