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4月1日起,四川将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这是四川观察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8月28日召开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试点推广“天府入企码’”是四川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的具体行动。“天府入企码”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监督,力图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问题,以实现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的双目标。
“今年3月,四川已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个市试点‘天府入企码’。”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丹表示,试点显示,“天府入企码”在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等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比如,在实现检查主体和事项规范化方面,眉山、绵阳、攀枝花分别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25个、486个、272个,清理后行政检查事项较清理前分别减少13%、10.8%、21.3%,确保检查主体和事项的合法性,有效遏制了随意检查;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方面,“天府入企码”将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针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事项进行整合,在不减少检查任务的情况下减少入企频次,三市检查缩减率分别为36%、32%、24%,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
李丹还透露,四川将分两个阶段在全省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其中,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试行阶段。在此期间,四川将实行“双轨制”,执法人员可凭行政执法证或“天府入企码”开展检查,各地各部门同步完善全省基础信息录入,并可根据试行中的情况,对系统进行完善;明年4月1日起为全面使用阶段,全省范围将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定期通报使用情况、视情况发布违规案例或约谈责任人等方式予以督促,确保这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