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90万元。同时,荆门金融监管分局对相关责任人李杨、乔杨、李于银、秦岭等给予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3日,主要股东包括荆门市东宝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国有全资企业。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86.30亿元,负债总额177.18亿元,年度实现净利润2300.15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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